起重機操作安全規程
山東泰恒重工機械有限公司是國家機械工業部定點生產各種起重機廠家,生產各種規格的電動單梁、雙梁橋式、門式起重機。泰恒重工作為專業的起重機生產廠家,下面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起重機操作安全規程,以供大家學習。
1、操作者須持有上崗證,作業時須精神集中。
2、接班時,應對控制器、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安全裝置及各潤滑點潤滑狀態進行檢查,并進行一次空載試驗,檢查起重機各運行機構的工作狀態。
3、起重機開車前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應斷續鳴鈴或報警。吊臂下、起吊物下方不得有人。
4、操作者須服從司索指揮,按司索的指揮信號進行操作,嚴禁起吊物件在人頭上越過。
5、有下列情況不準起吊:起吊物體超載或重量不清;堆積物體捆綁吊掛不牢;起吊物體上有人或有浮置物;工作場地昏暗;不準斜拉、斜吊物品;有爆炸可能性的危險的物品;起重機禁止用于拔樁類似的作業;。
6、不準利用極限裝置、急停開關停車。
7、不準在工作過程中進行調整和維修機械等作業;維護保養時須切斷電源并掛上維護標志牌或加鎖。
8、起重機開關主電源前或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控制手柄扳回零位。起重物件未放下,操作者不準離開操作崗位。
9、當作業結束時,應將塔機回轉機構松閘,吊鉤升起,小車停在臂架端部(即上限幅度處),并關閉總電源;當風力達到6級時,應停止塔機的使用。并關閉總電源。
10、嚴禁將上的安全裝置"人為短接或任意調整。
11、做好交接班記錄,在操作中發現故障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嚴禁起重機帶故障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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